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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 11 小时 20 分钟前 Tit ok 听上去是个有趣的 app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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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bber16 11 小时 15 分钟前 via Android
在座的各位都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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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86 11 小时 14 分钟前
应该是口嗨给逮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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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fengg 11 小时 10 分钟前
我赞同是因为口嗨,只是用 clash 谁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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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kakakaka8889 11 小时 1 分钟前
百分百是因为言论不然谁管你啊,人家没这么闲,我在 gov 驻场也科学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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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aq 10 小时 57 分钟前
没事别乱说别乱关注,闲的蛋疼来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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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yao 10 小时 40 分钟前
只是看 有问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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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xt 10 小时 31 分钟前
tiktok 和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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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rwin1874 10 小时 30 分钟前 之前承德被罚时看过一句话,这个时候用上也挺合适的
“程序员这职业有一种宿命性。自开山祖师爷图灵开始,就和警察这一职业有了密不可分的羁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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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yl0423 10 小时 27 分钟前
看涩涩就好,谁 TM 管你,国企都开着 clash 上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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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EiuV020JP 7 小时 29 分钟前 希望能有下文,比如不服上诉之类的,
这种处罚不能作为司法解释,甚至连`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国际联网`都说得出来,目前这方面最坑的还是没有能明确的司法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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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bitt 7 小时 28 分钟前 via Android 有刃悬于首,其人怡然如故。问之,则曰:“吾不妄言,刀必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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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milypeter 7 小时 23 分钟前 @jpyl0423 哪天你被抓你就不会这么说了。你凭什么觉得对方做了什么口嗨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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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nEnokq9vkvVq4 6 小时 39 分钟前 不奇怪,良民的安全感就必须建立在“别人被抓必然是因为他们不老实”的逻辑上,否则他们还怎么过日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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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yyyy 6 小时 37 分钟前 via Android
@AoEiuV020JP 这个好像有一个配套网络安全法还是数据传输法的一个管理条例,前两年还在草案公示,其中我记得有几条规定,任何个人 单位 不得未尽批准,擅自绕过国家安全网关,以及提供 传授 发布 相关工具 节点这些,其中个人绕过最高五万还是多少钱处罚,提供工具 节点 教授方法可以直接进去踩缝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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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terQ 5 小时 59 分钟前
别的不说,抖音、B 站那么多分享国外 AI 工具的,搬运油管视频的,明着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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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sc 5 小时 53 分钟前 这就好比说顺了根绳子被判刑,但是没说绳子那头拴了头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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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521 5 小时 51 分钟前
因为这种事情多了,直接润美才是最好的选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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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521 5 小时 50 分钟前
@XnEnokq9vkvVq4 对的,这贴就很多 装鸵鸟的,等哪天找到他自己看他怎么辩解
只有立即润美才能避免轮到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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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oirBao 5 小时 47 分钟前
@AoEiuV020JP 你仔细看看这个判决书的内容,八成这哥们在 x 上面搞黄播被人点了,别人故意搞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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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azz 5 小时 37 分钟前
行动真快,已经打不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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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ZHUANGZHUANG 5 小时 28 分钟前 “文书不存在,或被删除,请检查编号后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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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ohongxing 5 小时 27 分钟前
还是湖北的,干 ,已经打不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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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eejam 5 小时 26 分钟前
“文书不存在,或被删除,请检查编号后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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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y_chiu 5 小时 24 分钟前
看可以,别评论;评论可以,不要以为外网没吊事就胡言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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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ohongxing 5 小时 19 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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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xuu 5 小时 18 分钟前
重点是你用什么手机 华为手机是中国监控手机龙头企业 其次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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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islinux 5 小时 13 分钟前 via Android
所以这到底是怎么发现的?手机厂商没必要干这事,干了范围就不会这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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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EiuV020JP 5 小时 4 分钟前
@soyyyy #16 法条是`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很有争议,至今没有司法解释,但这个处罚写的是`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国际联网`就很离谱没有参考价值,谁国际联网要批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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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yyyy 4 小时 55 分钟前 @AoEiuV020JP 朝廷怎么可能给个明确定义的司法解释,要的就是这种可以模糊操作的口袋罪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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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bookbj277 4 小时 54 分钟前
国产手机+国外手机卡合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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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C 4 小时 54 分钟前
文书不存在,或被删除,请检查编号后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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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yyyy 4 小时 53 分钟前 @leena 用啥手机不重要,用啥翻墙协议也不重要,实名制的网络,出境的流量,在大数据加 AI 分析下,是不是在翻墙,运营商都能分析出来,只是要不要收拾你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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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p0633 4 小时 51 分钟前
以上外网为由把人抓起来这种行为对不对,和上外网是真正原因还是只是借口,我觉得还并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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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uzz 4 小时 8 分钟前 今天他口嗨会被抓,明天你挂代理就会被抓,权利让渡出去就收不回来了,我还记得进京证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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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hengjs 4 小时 4 分钟前
op 一年才看到几个这种被罚钱案例,更不用说被拘留了。国内常年翻墙的没有 1 亿也有 2 亿人吧,这中奖概率比大乐透还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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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copec 3 小时 49 分钟前
@kulove 保守估计 3000 万人处罚,每人罚 2 万,就是 6000 亿的创收,我觉得可行,地方债这不就还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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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love 3 小时 47 分钟前 via Android
@microscopec 快删掉 别被官老爷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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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pmc 1 小时 52 分钟前 via Android
国企办公,还是企业专线,天天挂梯子也没人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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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chan13579 1 小时 44 分钟前
看了下规定,其实就是你得通过宽带运营商联外网,像我们之前外企办的那种企业外网专线一样才可以算不违法。
第六条 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第八条 接入网络必须通过互联网络进行国际联网。 接入单位拟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有权受理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申请的互联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主管单位申请领取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未取得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国际联网经营业务。 接入单位拟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应当报经有权受理从事非经营活动申请的互联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主管单位审批;未经批准的,不得接入互联网络进行国际联网。 申请领取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当提供其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性质、应用范围和主机地址等资料。 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的格式,由领导小组统一制定。 第十条 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用户)使用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网络,需要进行国际联网的,必须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 前款规定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网络,需要接入网络的,应当征得接入单位的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15000 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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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tooo 1 小时 39 分钟前
文书不存在,或被删除,请检查编号后重试!
这是撤销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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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hengjs 1 小时 28 分钟前
@kulove 现在学校的哪个不翻,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教师等等,做外贸的,整个公司翻,还有广大的程序员,一堆键盘侠。不够还有中专大专的补。1 个亿稳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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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for2020 45 分钟前 via iPhone
别说什么不乱说话就会找你了
全看当地缺不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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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feng9527 39 分钟前 文书不存在,或被删除,请检查编号后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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