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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id
V2EX  ›  使用指南

V2EX 不是网络暴力的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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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vid · 2019-05-05 17:05:17 +08:00 · 67335 次点击
    这是一个创建于 2027 天前的主题,其中的信息可能已经有所发展或是发生改变。
    回复中出现的大量堆砌关键词的「 SEO 回复」,是一种恶意的网络暴力。

    V2EX 不是网络暴力的容器。

    以后只要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都会彻底删除。
    295 条回复    2021-11-16 09:59:22 +08:00
    1  2  3  
    Jzer0n
        101
    Jzer0n  
       2019-05-05 23:20:41 +08:00
    @whoisghost #101 你的回复我刷新就发现神奇的没了。好神奇。
    JasperWong
        102
    JasperWong  
       2019-05-05 23:22:06 +08:00
    @Jzer0n #104 而且他的评论上面也有一个评论没了 233
    kappa
        103
    kappa  
       2019-05-05 23:24:09 +08:00
    @coolair 那还怎么挣钱
    nmdx
        104
    nmdx  
       2019-05-05 23:30:26 +08:00 via Android   ❤️ 5
    oldarm
        105
    oldarm  
       2019-05-05 23:34:28 +08:00   ❤️ 10
    2016 年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24 号)第九条第四款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止使用电信服务或者互联网信息服务后,应当停止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并为用户提供注销号码或账号的服务。”
    Jzer0n
        106
    Jzer0n  
       2019-05-05 23:34:31 +08:00   ❤️ 1
    @JasperWong #105 似乎之前的 SEO 的回复也被删除了,为什么站长不删除这个帖子而只是删回复呢,而“你在欢度五一,我却被无限期下岗”那个帖子就直接整个主题删除呢......

    迟早我逻辑会混乱到神经错乱。
    exploreexe
        107
    exploreexe  
       2019-05-05 23:35:54 +08:00   ❤️ 4
    看了下面的回复才知道,原来是 leetcode 充钱了啊。
    怪不得之前都不说这事,现在开始管了。
    还是第一次看到哪一家论坛的站长这么不得人心的。
    hasaki1997
        108
    hasaki1997  
       2019-05-05 23:36:25 +08:00   ❤️ 14
    个人网站是个人网站,社区是社区,如果选择了做社区,就不要按个人网站的风格做事啊.
    bbq777aass
        109
    bbq777aass  
       2019-05-05 23:37:23 +08:00 via Android   ❤️ 1
    以暴制暴?
    nikolai
        110
    nikolai  
       2019-05-05 23:58:01 +08:00
    @exploreexe 上知乎搜搜
    zpf124
        111
    zpf124  
       2019-05-05 23:59:49 +08:00
    不是网络暴力的容器,是舆情监管的容器。
    akring
        112
    akring  
       2019-05-06 00:00:12 +08:00   ❤️ 5
    看了一圈,引起议论的大概是三点:

    1. V2EX 惯例非涉政不删帖

    2. 类似曝光公司贴有先例,当时那贴的楼主在与公司和解后请求删帖,但被站长拒绝,并言明不接受这种出尔反尔的删帖

    3. 本次涉及的公司与 V2EX 有业务往来

    看 Livid 后面怎么说吧,
    Livid
        113
    Livid  
    MOD
    OP
       2019-05-06 00:08:09 +08:00 via iPhone   ❤️ 1
    我们和 LeetCode 没有任何业务往来。

    上面 @9hills 贴出的那个帐号,之前为他的个人帐号充过 120 块钱。

    这次做出这样的决定,只是因为一直以来,做这个网站本身,已经让所有参与的人,都已经承受了太多的网络暴力。

    phy25
        114
    phy25  
       2019-05-06 00:20:20 +08:00 via Android
    「类似曝光公司贴有先例,当时那贴的楼主在与公司和解后请求删帖,但被站长拒绝,并言明不接受这种出尔反尔的删帖」

    可能跟这次不大一样?毕竟这次只是贴了一个微信公众号的链接,原文并不在这个站上。

    其实按站长的初衷以及懒得逐条删掉的话,更好的处理方式应该是删除所有回复 / 其他人另开一主题。虽然很早站长就提到说 SEO 这种回帖没有意义,但要采取措施用下不为例、前不追溯这种方式来处理,会不会比用“粗暴”面对暴力好一些。(反正用户量够大了这种不周全也影响不大嘛
    Lothar
        115
    Lothar  
       2019-05-06 00:23:03 +08:00
    不支持站长的做法,删贴并不能解决问题。
    Livid
        116
    Livid  
    MOD
    OP
       2019-05-06 00:25:08 +08:00 via iPhone
    @phy25 我在主题里的表述是:

    以后只要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都会彻底删除。

    --

    不会去影响以前已经存在了的。而是之后,如果主题下面出现那种堆砌关键字的回复,我们肯定会处理。
    juneszh
        117
    juneszh  
       2019-05-06 00:56:17 +08:00   ❤️ 6
    说自发 SEO 是一种“低质量回复”我是认同的,但是定义为“网络暴力”是不是有些妖魔化

    本来这种劳资纠纷就是建立在犯罪成本太低的基础上,群众自发增加曝光度是不希望有更多的无辜受害者出现

    我赞成删除无意义的回复,但是删帖,是值得商榷

    正如一些网友提出,删贴的行为变成“可操作”之后,负面影响将会是颠覆整个 V 站价值观
    Trim21
        118
    Trim21  
       2019-05-06 01:00:38 +08:00
    在本帖 SEO V2EX 收费删帖,会不会导致本帖被删除
    Livid
        119
    Livid  
    MOD
    OP
       2019-05-06 01:09:55 +08:00
    @juneszh 这件事情的出发点,我只是希望以后那类堆砌关键词的回复,不会再存在于这里。

    中文互联网上,存在很多无意义的东西,“沙发”,“路过”是一类,“ XXXX 骗子”,“ XXXX 垃圾”是另外一类。对待这类东西,我个人认为恰当的做法就是断舍离。
    uasier
        120
    uasier  
       2019-05-06 01:31:55 +08:00 via Android   ❤️ 1
    个人总结一下,
    首先以前有此先例,
    其次站内无此规则,
    事件贴被 seo 站长直接删除,
    之前的 seo 不做处理,

    逻辑环上有一个问题,
    在站长处理事件贴时,
    事件贴被 seo 已经是客观事实了,

    如果说这件事之后,
    站长发布新的站内规则,
    再有违规贴被删,
    我觉得是没有问题的,
    嗯,也就是说,
    我觉得这个帖子被删是有问题的!
    ayconanw
        121
    ayconanw  
       2019-05-06 02:12:35 +08:00   ❤️ 1
    那是不是以后厂商遇到对自己不利的帖子,只要大量刷 seo 就能变相删帖?
    grzhan
        122
    grzhan  
       2019-05-06 02:15:36 +08:00   ❤️ 2
    我觉得回复里有一些诛心之论,在没有实际证据的情况下就说站长收钱办事不大妥当。

    支持 @juneszh 的观点,大家进行 SEO 回复并不全然出于恶意,主要还是为了增加事件的曝光度,让以后可能接触到有关企业的同行留个心眼。

    站长清理 SEO 回复的初衷可以理解(对于低价值信息的断舍离),但今次这样直接删除贴子也断绝了事件的追踪以及后续有价值讨论的可能性,这个操作确实值得商榷。
    xuhaoyangx
        123
    xuhaoyangx  
       2019-05-06 02:54:04 +08:00
    @ayconanw #122 ....感觉是一个可行的方法
    OscarUsingChen
        124
    OscarUsingChen  
       2019-05-06 03:09:42 +08:00   ❤️ 18
    哎你说是就是吧,你想怎样就怎样吧,昨天曝光手机号,今天开始删帖。你的地盘听你的,我一点意见都没有。
    Yvette
        125
    Yvette  
       2019-05-06 03:12:04 +08:00   ❤️ 6
    @Livid 我觉得更为合适的办法是解决回复里出现的问题,而不是直接删帖,毕竟当事帖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以及社区规则,而且可能还处于弱势的一方。以前发生过的各个事件中 V2EX 几乎都是以一个平台的身份都是站在中立的立场上来对待各方的意见,而这次 @cnfuyu 的合法合理的维权事件中,V2EX 明显是偏袒了 LeetCode 一方,所以才引起大家这么不满。希望站长同学能够想出更为合理来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把正常用户合规合法的帖子直接删除作为解决方案的话,这对当事人 @cnfuyu 来说又何尝不是网络暴力呢?
    liuxurong
        126
    liuxurong  
       2019-05-06 03:34:37 +08:00   ❤️ 14
    1、有原则,就明示出来,让人去适应遵从,而不是毫无征兆偷偷降别人权,重置他人密码。

    2、若无既定原则,不妨把“就看你不爽、删你咋地”表达出来,而不是突然装有原则,突然冒出很多规则来,这样让别人无所适从。

    3、刘方丈有点小心眼。
    Livid
        127
    Livid  
    MOD
    OP
       2019-05-06 03:39:27 +08:00 via iPhone
    @liuxurong “小心眼”这个说法我不是第一次听到了。

    我确实有点好奇的是,在你看来,你经常去互动的网站里,哪个是“大心眼”的呢?
    lzdhlsc
        128
    lzdhlsc  
       2019-05-06 05:13:02 +08:00   ❤️ 1
    我觉得应该删除回复而不是直接删除帖子,发帖人不应该为回复者的过失承担责任。
    newton108
        129
    newton108  
       2019-05-06 06:15:48 +08:00   ❤️ 1
    支持 @Livid。这里不是法庭。
    figg
        130
    figg  
       2019-05-06 07:03:08 +08:00
    @newton108 对,支持站长,这里不是法庭,一言堂能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要讲民主走制度走程序
    vvdvdsv
        131
    vvdvdsv  
       2019-05-06 07:05:58 +08:00 via Android
    支持一下,希望这样能有一个好的氛围。

    生活已如此不易,为什么还要上网发泄呢?
    billwang
        132
    billwang  
       2019-05-06 07:14:40 +08:00   ❤️ 1
    帖子主题没错,如果因为回复人的原因将楼主的帖子删掉,有些株连之意。最后,反正是你的站点,您随意~
    imningfeng
        133
    imningfeng  
       2019-05-06 07:44:28 +08:00   ❤️ 3
    每天都有一部分帖子会进入 “水深火热” 节点
    站长本来也没准备删帖的,最开始只是移动到了“水深火热”节点,
    但是题主又在这个帖子里,把水深火热的主题链接过来 /t/561122

    水深火热板块本来的目的就是不让搜索引擎看见,但是题主又在正常主题引用,
    那么这个等于是站长徒劳移动了,因为搜索引擎又看见了。

    你们换到站长的角度,自己移动把主题移动到水深火热节点算是一种小小的“警告”了,就是不希望网络暴力 SEO 传播,
    如果再把这个主题在正常主题里引入,那这个“水深火热”节点的目的何在,有什么用?
    LaplaceTransform
        134
    LaplaceTransform  
       2019-05-06 07:44:59 +08:00
    要不是这个帖子的提醒差点忘了 V2EX 是个个人站点
    imningfeng
        135
    imningfeng  
       2019-05-06 07:45:45 +08:00
    尴尬,我这样发好像也连接到了“水深火热”,被自动加上了超链接
    gtanyin
        136
    gtanyin  
       2019-05-06 08:06:28 +08:00
    支持站长,最近目睹的网络暴力是有点多了
    564425833
        137
    564425833  
       2019-05-06 08:46:26 +08:00
    人家一个个人站,我们都太认真了。
    sth2018
        138
    sth2018  
       2019-05-06 08:49:56 +08:00
    支持站长
    cmqwan
        139
    cmqwan  
       2019-05-06 09:02:59 +08:00   ❤️ 1
    意思是,我们如果在这个帖子里面,也刷 seo 的话,这个帖子也会被删。手动狗头
    shyrock
        140
    shyrock  
       2019-05-06 09:08:34 +08:00
    666,支持站长。
    在 v2 看到过大约 4、5 次 SEO 贴,几乎都充斥着盲目、自大、狂躁、迷乱的情绪。
    这类 SEO 贴跟文革大字报有什么区别?
    1109599636
        141
    1109599636  
       2019-05-06 09:09:12 +08:00
    还是钱冲的不够多
    shyrock
        142
    shyrock  
       2019-05-06 09:10:23 +08:00
    @Livid #127 一般人会称之为‘心太大’,呵呵
    CruelMoon
        143
    CruelMoon  
       2019-05-06 09:15:01 +08:00
    这种政策是在鼓励暴力删帖
    babedoll
        144
    babedoll  
       2019-05-06 09:15:57 +08:00
    问题在于,之前的 seo 并没有进行处理,而这个 LeetCode 的帖子直接删主题的操作令人惊讶。
    exev2
        145
    exev2  
       2019-05-06 09:19:00 +08:00   ❤️ 1
    网络暴力,归根结底在于人。

    人会在现实生活中,积累大量的精神压力与内心的不满,找寻一个倾泻口,然后完全释放出来。
    至于讨论的话题是什么,他们根本不在意,更不存在理性思考,因为情绪已经压制了理性,所以只要释放出来,心里就舒畅了。
    当今社会,有大量的人群或多或少都有心理疾病和精神疾病,比如最常见的抑郁症。可能有个人原因,家庭原因,社会环境原因等多方面因素导致。
    然而不少人并不知道自己患有心理疾病和精神疾病。因为这不像生理疾病,有明显的症状体现,而心理疾病和精神疾病,比较具有隐匿性和潜藏性,所以患者应该做一下心理和精神疾病方面的测试,最好是找医生检查,树立信心,正确对待疾病,积极配合治疗,相信会有所改观。
    人总不能一辈子活在负面情绪当中,那会生不如死,那些早早自杀的就是实例。也许自杀对自己来说是解脱,那对活着的家人来说,就是一种打击。
    人在社会面前,个人力量总是渺小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受到上天的眷顾,过着你所谓的一帆风顺。人一生多少总会遇到挫折,退一步讲,也许你是少数,也许你是对的,但是个人的力量,难以改变残酷的社会,不如努力改变自己,即便结果并没有达到你要的目标,起码你一生也至少努力过,不是么?人生没有太多的意义,意义都是人赋予的,本身并不存在,人生只不过是一场某种生命的旅程。积极的对待人生,总比消极的念头要好得多,让世界充满正能量,终归是人所喜好的。
    Owis
        146
    Owis  
       2019-05-06 09:19:25 +08:00
    @jhdxr #97 怼的好,不谈道德,就谈法律,在大陆就得遵纪守法
    chimission
        147
    chimission  
       2019-05-06 09:21:11 +08:00   ❤️ 2
    原来 v 站可以删帖啊,我还以为自己删不掉是因为“要对自己言行负责”,搞了一顿是要“对站长的广告主负责”。
    Owis
        148
    Owis  
       2019-05-06 09:23:00 +08:00
    @newton108 #129 sorry,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知唔知呀?
    DRcoding
        149
    DRcoding  
       2019-05-06 09:23:53 +08:00
    然而 V2EX 早就是网络暴力的容器了,因为用户群体就是一群键盘侠。
    HongJay
        150
    HongJay  
       2019-05-06 09:25:44 +08:00
    @DRcoding 说得好。。上面真的是一堆杠精
    chanssl
        151
    chanssl  
       2019-05-06 09:29:37 +08:00
    要删除也应当是删除相应的回复,为什么反而是删除主贴呢?
    1KN6sAqR0a57no6s
        152
    1KN6sAqR0a57no6s  
       2019-05-06 09:33:11 +08:00 via Android
    希望早点推出账号注销功能。
    nuansediao
        153
    nuansediao  
       2019-05-06 09:33:49 +08:00
    不要直接删帖,删除所涉及的回复更为妥当。可惜就不这么做。
    coolzjy
        154
    coolzjy  
       2019-05-06 09:40:18 +08:00 via iPhone
    不如一旦出现有这样倾向的主题直接删站
    Ley
        155
    Ley  
       2019-05-06 09:41:22 +08:00 via Android
    我一直以来还蛮认同 Livid 的想法和做法,包括对车对游戏的偏好也很相似。不过这件事上具体的做法我也觉得不一定最妥当。
    我在 V2 发过好几次帖子惋惜发帖质量持续下降,水贴越来越多。个人来讲我自己不会跟风发那种 SEO 的回复,不解决问题,而且其实算是无效信息。但是那个帖子或许只需要锁帖就行了,更多的讨论也可以去链接里继续。
    过去不删帖,这次删帖,操作标准不连贯,也会给人不透明的感觉。
    再一个就是,就事论事当然很重要,但在那贴里跟风发帖的人出发点是认为自己在见义勇为做好事,虽然方法粗糙,效率也不高,但直接将那种行为定义为网络暴力,就好像把话说死了,很难好好讨论,以理服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是一门技术活,有难度,但是效果会更好。
    cein
        156
    cein  
       2019-05-06 09:42:03 +08:00
    首先要明白一点,v2ex 是个人站
    tonfy
        157
    tonfy  
       2019-05-06 09:43:29 +08:00
    删回复可以,但是直接删主题不太合适吧。真的是官方删帖指南?
    strongcoder
        158
    strongcoder  
       2019-05-06 09:43:47 +08:00
    这就像我自己的博客, 想咋删就咋删,我自己的东西咋了,不舒服就删掉
    glaucus
        159
    glaucus  
       2019-05-06 09:46:43 +08:00   ❤️ 1
    @Livid 这种帖子肯定是需要插手管理的,但是粗暴删除整个帖子真的是“懒政”中的“懒政”,希望这个举措只是 V 站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临时手段而已,后面能积极发展出类似冻结回复、横幅提醒甚至是微博的双方举证的功能,才是解决问题的核心,如果一个曝光帖因此被粗暴删除导致后面的人没有及时获取到信息被坑,那我觉得 V 站不会变的更好了,我是真心希望 V 站可以更好
    aloyip
        160
    aloyip  
       2019-05-06 09:47:57 +08:00   ❤️ 2
    恰饭就恰饭,还要给自己立牌坊,要点脸
    digimoon
        161
    digimoon  
       2019-05-06 09:49:37 +08:00
    不同意强行定义网络暴力,但是支持删除毫无内容质量可言的的回复,例如 顶 支持 这种,当然 seo 那些也包括在内
    ffeii
        162
    ffeii  
       2019-05-06 09:49:37 +08:00
    通过人工智能(比如 NLP 之类的)的方式禁止「 SEO 回复」, 是否可行
    sgissb1
        163
    sgissb1  
       2019-05-06 09:51:27 +08:00
    @akring 你是站长你也可以这样,确实有点腻这里了;两种极端。但共同点都及其主观,你懂的(毕竟是个人站点)。
    grewer
        164
    grewer  
       2019-05-06 09:54:58 +08:00
    看来还是个人站 GG
    HuasLeung
        165
    HuasLeung  
       2019-05-06 09:55:56 +08:00   ❤️ 1
    建议考虑下在主题和回复增加 vote、举报等功能。
    furch
        166
    furch  
       2019-05-06 09:59:29 +08:00
    涉及网络暴力直接删吧,支持
    avaJ
        167
    avaJ  
       2019-05-06 10:00:57 +08:00
    不爱我就拉倒
    meteor957
        168
    meteor957  
       2019-05-06 10:01:29 +08:00
    建议站长对网络暴力做一个明确的定义,凡是触及到的再删帖,会比较好一些。
    yoke123
        169
    yoke123  
       2019-05-06 10:02:46 +08:00
    我感觉你应该重新建一个帖子大家一起讨论怎么解决这个网络暴力容器的方法
    大家一起集思广益 而不是直接这样引起大家声讨你
    yiios
        170
    yiios  
       2019-05-06 10:06:00 +08:00   ❤️ 6
    双标玩的不错 个人站长继续努力 吐口水支持你一下
    daguaochengtang
        171
    daguaochengtang  
       2019-05-06 10:09:26 +08:00
    [SEO V2EX 收钱删帖],此贴终结 /doge
    daguaochengtang
        172
    daguaochengtang  
       2019-05-06 10:09:55 +08:00
    你们队形不跟上吗?
    371657110
        173
    371657110  
       2019-05-06 10:10:48 +08:00
    我想看看删了哪个贴
    Liudong1999
        174
    Liudong1999  
       2019-05-06 10:10:54 +08:00
    https://www.v2ex.com/t/53684 这篇帖子的发帖时间是 74 天前

    https://mp.weixin.qq.com/s/p514jaJ3ZzvERLTXF2EFyA 而这篇是前天发出来的

    LeetCode 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希望各位能客观,理性的讨论
    taresky
        175
    taresky  
       2019-05-06 10:13:24 +08:00
    @Liudong1999 洗地的时候,麻烦引用正确的链接,不然领不到工资。

    事实是,先有文章,后有规定和删帖。
    shyrock
        176
    shyrock  
       2019-05-06 10:13:47 +08:00   ❤️ 3
    v 站的风气,凡是劳资纠纷的都无脑站劳方,你帮资方说话,或者试图站在第三方说话就是收了黑钱或者东哥的兄弟。
    我来 v 站晚,不知道这种红小将革命思维是建站一开始就这样还是后来带起来的。
    woscaizi
        177
    woscaizi  
       2019-05-06 10:14:09 +08:00 via iPhone   ❤️ 1
    为什么有人说 v2 是个人站?分明是个社区啊。
    shyrock
        178
    shyrock  
       2019-05-06 10:15:18 +08:00   ❤️ 1
    @Jzer0n #106 “我承认我闯红灯错了,但是前面 100 人都闯了你不抓他们只抓我就是不公平、有黑幕!”
    Floyder
        179
    Floyder  
       2019-05-06 10:22:45 +08:00   ❤️ 1
    收钱办事,支持站长!
    Liudong1999
        180
    Liudong1999  
       2019-05-06 10:23:20 +08:00
    @taresky https://www.v2ex.com/t/536849 噢噢,是这个,少 copy 了一个数字
    eddiechen
        181
    eddiechen  
       2019-05-06 10:25:43 +08:00
    粗暴删帖不好吧,难怪昨天刷着帖子就消失
    哪怕锁定回复,最后一楼给个说明都好

    这种简单粗暴的删帖不认可,而且看这贴的回复也能看到坛友对这次删帖的意见负面居多
    bk201
        182
    bk201  
       2019-05-06 10:26:45 +08:00
    @shyrock 那你举个资方没毛病的例子的贴子?
    yuankui
        183
    yuankui  
       2019-05-06 10:27:35 +08:00   ❤️ 1
    我一直觉得站长的为人处世都非常正道客观,但是这次似乎有点冲动。

    就我个人而言,v2ex 上面的信息更加专业,我在 google 上面搜索东西,如果遇到 V2EX 的帖子,我肯定会优先进去看的,说明 V2EX 是有质量的。

    如果 leetcode 的行为属实,我倒觉得 SEO 倒是一件好事。为什么要防止他曝光,难道就应该让更多的人受骗?删帖无疑是一种助人为恶的行为。

    如果后续有反转, 是不是可以 V2EX 可以提供一个功能诸如微信的(已辟谣),或者 [相关文章] 用以跟踪后续这样的功能。

    如果机制出了问题,那就优化机制,人治,总归是不妥的是吧?
    amon
        184
    amon  
       2019-05-06 10:32:24 +08:00   ❤️ 3
    没有完美的社区,更没有完美的人群。不管什么时候都会有人像苍蝇一样指责:“这是个人站!站长为所欲为!收钱了收钱了! V 站这样见怪不怪了!.......”

    上面晒出 leetcode 充钱的帖子,你以为你掌握了真理,其实只是你以为罢了。
    74 天前充钱的帖子能说明什么,最大的可能是充钱得铜币,给自己发广告的帖子置顶。

    站长这么多年经营一个社区不容易,有人说他靠社区赚了多少多少钱,不要眼红,孰不知要承担的责任更大。面对几百万上千万的网友人群,面对无良的广告党,面对各种换号骚操作的灰色人群,面对蛆虫一般的网络喷子,面对伟大的 g0v,面对动不动就律师函的各种被黑的企业,等等等等。老实说,这么多年站长能保持公正公平、良好的三观,真是不容易。
    HFX3389
        185
    HFX3389  
       2019-05-06 10:35:09 +08:00
    @nikolai #110 搜啥?
    98jiang
        186
    98jiang  
       2019-05-06 10:35:51 +08:00
    为什么就删那个,我感到很奇怪。不是应该先删完 SEO 回复然后再通知一下比较好吗?
    liuymf
        187
    liuymf  
       2019-05-06 10:36:47 +08:00
    官方删帖指南
    badcode
        188
    badcode  
       2019-05-06 10:50:52 +08:00 via Android
    规则一旦写死
    有些人就按照这个来各种破坏
    还给了他 BB 的理由

    --原话来自 V2EX
    zhishidahao
        189
    zhishidahao  
       2019-05-06 10:51:07 +08:00
    @shyrock 如果你对行政法有一点了解的话,你说的这个“但是前面 100 人都闯了你不抓他们只抓我就是不公平、有黑幕!”确实是标准的不公平,违反了行政法公平的基本原则。
    agostop
        190
    agostop  
       2019-05-06 10:53:32 +08:00
    服务器迁到国外不行吗?
    shyrock
        191
    shyrock  
       2019-05-06 10:58:36 +08:00
    @zhishidahao #189 我不了解行政法,请你引用具体条例来科普一下。
    ziding
        192
    ziding  
       2019-05-06 11:02:15 +08:00
    2016 年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24 号)第九条第四款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止使用电信服务或者互联网信息服务后,应当停止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并为用户提供注销号码或账号的服务。”
    x7395759
        193
    x7395759  
       2019-05-06 11:03:59 +08:00   ❤️ 1
    V2EX 不是网络暴力的容器,V2EX 也不再是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而是 Livid 确定规则的个人站。
    shyrock
        194
    shyrock  
       2019-05-06 11:04:15 +08:00   ❤️ 1
    @bk201 #182 你要例子,就说被删贴这个 leetcode 例子吧。双方在试用期,资方以岗位要求资深者而 lz 达不到要求为由提出转岗、离职、辞退三个选择。我认为资方行为法理上有理有据,具体操作上也留出了相当的弹性空间。没有什么问题。
    lijunnan
        195
    lijunnan  
       2019-05-06 11:10:59 +08:00
    感谢已发送 Reply 126

    @liuxurong 说的 1、2 条非常认同,刘总可能没注意到这俩条才是重点。

    1、有原则,就明示出来,让人去适应遵从,而不是毫无征兆偷偷降别人权,重置他人密码。

    2、若无既定原则,不妨把“就看你不爽、删你咋地”表达出来,而不是突然装有原则,突然冒出很多规则来,这样让别人无所适从。
    shenyuan2018
        196
    shenyuan2018  
       2019-05-06 11:18:17 +08:00
    @shyrock 首先三天时间不弹性。其次转岗降薪、自己离职、辞退:转岗降薪 4k 不会有人愿意吧?自己离职等于放弃维权,辞退需要赔偿,资方五一节前不回应,不赔偿得举证得力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其次,工作能力问题应在平时沟通,让对方知道他们的期望,而不是在最后的点说试用期快到了觉得你不合适,平时不沟通清楚怎么知道劳动者做不到?
    shyrock
        197
    shyrock  
       2019-05-06 11:34:25 +08:00   ❤️ 3
    @shenyuan2018 #196 简单说,依法办事的话,资方可以直接辞退。如果劳方以资方缺少不合格证明为由提出异议,资方需要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赔偿。如果 lz 的诉求是半个月工资赔偿,尽可以去提。既然辞退在三个选项之中,资方应该有做这半个月工资的预算。现在倒好,不简单粗暴直接辞退,而是给出转岗等三个选项公司反而被 SEO 成黑公司。
    taby
        198
    taby  
       2019-05-06 11:34:39 +08:00
    支持 Livid
    babedoll
        199
    babedoll  
       2019-05-06 11:41:07 +08:00
    @shyrock 你就是精神资本家? b 咯
    Owis
        200
    Owis  
       2019-05-06 11:45:14 +08:00
    @yiios #170 这是个人站哦,站长权利大于天哦, 不喜欢你不要来哦,这种论调真是恶心。

    啊,我好良民,我能不能得到小红花 和 三条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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