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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1997 2018-12-20 19:56:47 +08:00 via Android 2
举报人身攻击为什么是滥用啊?
另外我觉得楼主的问题完全是有道理的,不懂为什么这么多人喷。除了婚姻关系还有别的民事结合关系啊,谁说不想要婚姻关系就是逃避责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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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time 2018-12-20 19:57:53 +08:00 1
当你说到授权两字时候,这本身就是法律层面的,然后非要脱离法律层面谈这个问题?
在当前就是没有结婚,就不被认可你这种授权,结婚证本身就是一种法律认可的证明书。 其实一般情况也没什么的,但就是万一出现极端情况,要上到法庭,你这种手写授权就是上不了台面。当然你可以搬一大堆证人来证明你们俩已经是长期的同居关系,只是这种证明既复杂麻烦,也不能确定法官接受不接受罢了。远远比不上一纸结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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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898 2018-12-20 20:06:57 +08:00 1
就算楼主和楼主所谓的“媳妇”签了协议并做了公正,在很多情况下从法律层面上来说,楼主对“媳妇”的权利依旧比“媳妇”的直系亲属要弱很多,在很多被指定的情况下还会被法律挑战,如果直系亲属强烈要求的话,之前的协议会被认定无效
记得之前看过一个说法,说是非血亲状况下一个是婚姻关系,再一个是领养关系,这两个在法律层面上是比较强的关系,所以……楼主身为所谓的“不婚主义者”又想要授权的话,可以考虑一下,嗯 @nmsl 写回复的时候突然看到你的回复,怎么说呢,这个要看你所在的国家,比如说澳大利亚就是承认事实婚姻的,中国曾经也承认,现在和世界上其他很多国家一样不承认事实婚姻,了解下来中国不承认的原因就比较复杂了,涉及到一些钻空子导致的问题……国外的话也有这种问题,比如说炮友之间因为孩子抚养问题导致的事实婚姻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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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ugujiujian 2018-12-20 20:08:05 +08:00 via iPhone
细思极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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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time 2018-12-20 20:13:04 +08:00
@so898 #103 对的,其实我也想说这个的,万一手术失败最后闹上法院,对方父母真的可以说 LZ 是哄骗他家女儿并谋财害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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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0O0 OP @Livid 我没有任何激进攻击性言论,对方使用了,为什么这是我滥用举报?社区不是倡导文明友好、求同存异的交流吗?好吧,降就降吧,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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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sl 2018-12-20 20:42:11 +08:00
@so898 我覺得依照現在的國情,樓主可以結婚但是和伴侶簽協議,釐清那些他需要自我獨立的方面。否則就只能在已經承認事實婚姻的地方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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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8 2018-12-20 22:18:40 +08:00 via iPhone 1
都互相理解吧,不要吵了,如果楼主是王宝强,大家都会理解吧,额,lz 别喷我,我可是已经站在你的角度看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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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ooooker21 2018-12-20 22:37:07 +08:00
代理模式使用代理对象完成用户请求,屏蔽用户对真实对象的访问。现实世界的代理人被授权执行当事人的一些事宜,无需当事人出面,从第三方的角度看,似乎当事人并不存在,因为他只和代理人通信。而事实上代理人是要有当事人的授权,并且在核心问题上还需要请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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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easzxcdf 2018-12-20 22:55:08 +08:00 via iPhone
在实际操作中 这样的授权不一定能被院方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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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aneKazehana 2018-12-21 00:09:38 +08:00
打个比方
你可以偷鸡摸狗在一个国家苟且偷生,想怎么活就怎么活 但是你没有成为合法公民,没有缴交税款 你没有资格享受这个国家赋予公民的权利 你可以不拿结婚证,但是你没有资格也没有权力让医院这个合法机构认可你们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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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time 2018-12-21 00:13:37 +08:00
@hO0O0 #107 没有用的,理想情况和极端情况哪会一致,没有所谓明不明事理的。万一,我说万一,手术失败导致对方失去唯一的女儿,悲痛之下哪会再和平时一样说情理,很容易就会把你当成敌人,毕竟你不愿意结婚本身就是槽点,很有可能把所有问题都怪罪于你、迁怒于你。说你骗了他们的女儿,害了她们的女儿。 这不是谁不谁的错,这本身就是人类的一种防御意识。
#108 法律层面无解。一般情况睁只眼闭只眼、打马虎眼可以,但真上法庭就不一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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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time 2018-12-21 00:26:24 +08:00
想了一下,大概是前面楼层也提到过的类似情况,除非你能拿到一个医学证明,证明你们是不能结婚的,以此证明你们是很相爱,只是由于医学方面无法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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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saul 2018-12-21 00:34:42 +08:00
你可以当监护人哈-领养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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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penyou 2018-12-21 00:36:25 +08:00 4
任何时代,少数思维前卫的人,都会收到社会多数人的打压
福柯如果活在 2018 年,来论坛发帖,他关于性的那套理论,估计会被喷成筛子 尼采的那套平等是弱者的通行证论调,发在论坛,也会被千夫所指骂无耻 既然选择和公众交流,就做好被骂的准备,不会“预判民意”,缴智商税很正常 没有一颗大心脏,就只和调频相同的人促膝长谈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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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penyou 2018-12-21 00:39:58 +08:00
@xiaopenyou #118 萨特和波伏娃已经过去快百年了,但社会观念的进步就是这么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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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in6 2018-12-21 04:10:19 +08:00 via iPhone
有一种幻想一夜暴富,然后就可以不分割财产的换人的即视感,中国式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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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jhou 2018-12-21 06:08:31 +08:00 via iPad
@SoraneKazehana 这个比方纯粹是胡说八道,非法移民工作是绝壁要纳税的,不纳税早给你递解了
公民权除了被选举权都是实质享有的,包括投票权,因为公民身份审查被明文禁止(即虽然法律规定非公民禁止投票,但同时也规定不允许核查投票人是否为公民。这就是西方法律体系复杂之处,可以用技术型立法在不废除原则性条款的前提下使其实质无法执行) (你以为「白左」为啥喜欢给「无证移民」说话?红脖子为啥恨非法移民?) 至于楼主说的这种授权法律上完全可以,律师完全可以起草这种文书。但医院(实际操作中)认不认是另一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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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jhou 2018-12-21 06:24:47 +08:00 via iPad
@phpcxy
@EricLeo @oroge @winglight2016 这问题第一反应就是🏳️🌈,我赌五毛问一下 LZ 老婆的性别😂 反正我建议 LZ 如果想移民带 Partner,找个律师起草一揽子协议再去做国际公证就完事了。国内机构基本不会认真执行这种协议,但作为(给鬼佬的)法律文书证明关系足够了。 @hO0O0 不好意思需要用到这种协议的地方,我只能想到签证申请中的“同居伴侣 /未婚妻(夫)”的标准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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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key 2018-12-21 06:36:55 +08:00 via iPhone
婚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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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sl 2018-12-21 07:11:03 +08:00
@jerryjhou 我在想这个论坛的人不都是各种科学上网关心海内外大事的吗?怎么有的人仿佛石器时代穿越过来的一样😂还苟且偷生偷鸡摸狗…我不知道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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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ql 2018-12-21 07:39:38 +08:00 via Android
我国不承认 1992 年以后的事实婚姻,然而阁下打算签署的协议就是事实婚姻的协议,这可能会给阁下未来的生活带来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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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WBB 2018-12-21 07:53:39 +08:00 via Android
可能
楼主 有 许多 这样的 媳妇儿 然而结婚证 只能办一个 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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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holasYX 2018-12-21 08:47:55 +08:00 via iPhone
办个结婚证呗,只是领个证而已。不然到时候生孩子也是个麻烦....
下面的话并不是针对谁就针对这件事来评论: 不想领证是为什么?我觉着有这几种可能 1.年纪很大了没必要,在一起做个伴挺好。 2.某方财产太多?(说白了还是不互相信任)。 3.不负责任的表现,一旦分手互不影响(没有任何记录不会是二婚) 4.同 X ?国内领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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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cc 2018-12-21 08:51:58 +08:00
楼主太冲动了吧 怎么骂人啊… 建议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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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cc 2018-12-21 08:52:57 +08:00
106 楼的你就像一个不成熟的孩子… 建议上传个头像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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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0O0 OP @wql 我只是举例说明,我国一夫多妻,没有结婚证的族群不少,施行我说的“多个相互信任的人以家庭为单位一起生活”方式,例如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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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0O0 OP @missdeer 哦,我算人生攻击,他先骂人的,所以我该被降权这样吗?举报第一页先骂我的人,我已经被 Livid 降权了,随便吧,这里规则也许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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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joeshawn 2018-12-21 09:00:55 +08:00 via Android
请了解“意定监护”,比结婚证还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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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0O0 O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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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0O0 OP @lojoeshawn 谢谢!就是想知道个类似你说的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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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joeshawn 2018-12-21 09:07:38 +08:00 via Android
@hO0O0 这个有妙用哦,不过现在很多律师都还不了解怎么操作,上海这边应该有不少公证处的人已经在学习了,可以到这边咨询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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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0O0 OP @NicholasYX 你说的都是基于你的无端猜测。
1.年纪很大了没必要,在一起做个伴挺好。 -> 我不到 30 2.某方财产太多?(说白了还是不互相信任)。 -> 如果财产多,不结婚还一起生活。那证明对方相信你的承诺(至少也是财产上的),你只要自己言行一致,这就是互相信任的家庭。已经领先至少大部分因财产而离婚的家庭了。这种方式为什么是“不信任”?难道不是“信任”的门槛更高吗? 3.不负责任的表现,一旦分手互不影响(没有任何记录不会是二婚) -> 这也是你基于夫妻双方没有信任基础上的无端猜测。 4.同 X ?国内领不了? -> 我是男性,我媳妇是女性 总之就全是你的揣测:1. 我和媳妇没有达到互相信任的层面 2. 我是个不负责的人一旦分手大家就两清 3. 我可能是同性恋,没法领结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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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yanjun0826 2018-12-21 09:17:26 +08:00
我现在就处于这样一种情况,这种情况是可操作的,即 T 模式。男方和女方结婚,另一个女方控制结婚的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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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0O0 OP @liuyanjun0826 没太明白这个模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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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WeGo 2018-12-21 09:21:59 +08:00
我有想过这种关系,就是互相信任,然后不领证在一起。但是!当我看到那么多反例后,觉得从女性角度保障来看,有点问题。
比如那种年轻时候各种坚持丁克,结果老了男方想要孩子了。还特么先斩后奏了,女性在情感上真没什么好办法处理这种情况,虽然物质上可以有各种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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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s 2018-12-21 09:24:44 +08:00
不是 guy 就是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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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oLuisGarcia 2018-12-21 09:45:49 +08:00
楼主的问题如果改成“有没有办法授权一个非直系亲属或夫妻以外的人在我的手术知情书上签字?”的话,可能不会引来这么多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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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yanjun0826 2018-12-21 09:49:19 +08:00
@hO0O0 明不明白我不管,反正我责任义务尽到了,工资拿到手,就万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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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dsxist0 2018-12-21 09:58:39 +08:00
又想要法律保护权益,又想要跳脱法律规定的结合形式...LZ 你这样不会有想要的结果的。
类比一下,就比如买个商品,然后享受质保。现在你说,我不买商品,你直接给我这个别家买的其他型号产品质保,这科学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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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sl 2018-12-21 10:02:52 +08:00
@firedsxist0 你女 /男朋友是个商品么…麻烦你们举例子都认真想想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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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lf 2018-12-21 10:08:47 +08:00 via Android
@66beta 世俗环环相扣、互相制约,无法做到完全脱离世俗,除非像 Ed Marby 那样完全独自一人。柏拉图是很私人的事情,但想要享受世俗服务就属于公共的范围了。我是很难理解楼主这种一再强调私人感情的纯洁,稍有不合就开喷的行为,在我看来这就是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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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wx 2018-12-21 10:13:44 +08:00
如果只是探讨技术型的问题也就算了。
可是楼主的回帖给人的感觉,他是认真想要去做这件事情的,而且不是因为 LGBT。 在这种情况下,不喷他干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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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lf 2018-12-21 10:18:07 +08:00 via Android
@xiaopenyou 楼主这种用前卫来形容那真是侮辱了前卫。除了标新立异装逼我实在想不出有意义的地方。前卫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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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0O0 OP @ipwx 呵呵,你的嘴巴可真是个正义武器啊,我做这个事就该被喷?你倒给个理由啊,偷蒙拐骗?还是我迫害你的利益了?这年头不结婚同居都是罪了?我还以为带红袖章的人都没了,结果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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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bc 2018-12-21 10:28:42 +08:00
有些人戾气太重了,完全毫无逻辑的开喷。
我倒是很羡慕这种彼此信任的关心。 我有个建议,就是找不到办法的情况下,还是退一步扯个证吧。你可以把它当做网站备案一样的事情,当做一个妥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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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zhzhq 2018-12-21 10:40:16 +08:00
哇,我也想这样啊,哥们看了半天全是瞎哔哔乱 judge 你的,根本没有人出正经主意,心疼的摸摸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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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shi000 2018-12-21 10:43:33 +08:00
这种事情问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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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dsxist0 2018-12-21 10:49:12 +08:00
@nmsl 我的意思是,你想得到法律保护,就要遵循法律认可的规则。不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结合,为什么要享受保护?所以用商品举了例子,看懂的话咱俩就别杠了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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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0O0 O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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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way 2018-12-21 10:54:15 +08:00 1
意定监护:
《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看起来能够解决楼主的问题。 倒是有些回复肆意猜测、窥探楼主个人生活,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原始人。 举报者被降权,也是 V 站历史性的一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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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press 2018-12-21 11:03:29 +08:00
帮不到楼主,说句题外话,看楼上 90%的回复就知道 V2 的用户是什么水平了,能给答案就给,不能就闭嘴,人家是问问题来的,没义务听你说你的价值观,没看到回复框右下角的“请尽量让自己的回复能够对别人有帮助”?真同情楼主,一堆人熟读提问的艺术,却没几个人知道回答的艺术。另外,@Livid 人身攻击不能圈你来举报,那遇到人身攻击怎么办?干等着?如果你觉得被举报言论不算人身攻击那有必要建立一下人身攻击的标准,因为这个不同人有不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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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dea 2018-12-21 11:11:40 +08:00 1
看了上面的一些言论,感觉很生气,脑袋里一遍遍默念 HackerNews 的文明发帖宣言,让自己冷静下来。
1. 很感谢楼主提出这个问题,对于单身|不婚|LGBT 人群 都是很切实的一个疑问。 2. 也很感谢上面一些有用的答案,真的针对楼主的问题提出了可行的建议。 3. 针对“目前在国内,除了直系亲属,结婚证是重大手术可以签字的唯一条件”这个现状,因为这个现状已经存在了很久,就是对的吗? 即使是法律本身,也是随着时代在逐步更新完善的。 4. 当自己处在不清醒的状况时,比如昏迷,精神异常时,将自己的医疗选择通过法律文书的形式授权给 可信赖的长期伴侣 | 非直系亲属 | 好朋友,这种情况在很多国家是合法的。如果在国内,有更多的人愿意进行公证并良好实行,也许会逐步推动医院认可这种形式。 5.对于不婚主义,多元婚姻等现代婚姻关系不了解的人,建议大家可以关注李银河老师的公众号|微博|相关书籍,更了解的时候,才能更客观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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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ding 2018-12-21 11:12:53 +08:00
有人对我说过这么一句话,你连一个婚礼都不愿意给你老婆,凭什么说你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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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Cold 2018-12-21 11:14:36 +08:00
比较好奇,那楼主这种情况,可以生个孩子来保证手术需要签字的需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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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0O0 O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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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0O0 OP @DeepCold 生孩子应该大概率可以自己提前和医生交代清楚吧。提前让医生按照自己的经验给出最合理的选择。如果确实小概率遇到生产中突发情况,提前让一位亲属陪同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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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sl 2018-12-21 19:01:15 +08:00
@firedsxist0 我们在帮助楼主找到一个曲线救国的方法获得法律的认可。你觉得没有你可以说没有,不必要把谁批判一番的。未婚同居事实婚姻关系在很多国家是有明确的法律保障的,我目前就是这样的关系,我的男朋友也不是…商品,反正我觉得你的例子类比性不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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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sl 2018-12-21 19:03:41 +08:00
@reself 在国外很多目前同性婚姻仍然不能和异性婚姻等同的地方,一般都用民事结合来解决,也就是楼主说的关系。楼主会有这种问题也就是我国没有民事结合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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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aneKazehana 2018-12-21 19:35:01 +08:00
@jerryjhou #121 要在正规合法缴税的企业要身份证,你打黑工交什么税?
我的意思是,既然要享受法带来的权益,那就要遵从法,你可以不享受,过原始社会,没人管你的呀 能忍受就在国内生存下去,不能忍受就换个地方,说不公,那是只是没本事的人才会说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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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0O0 OP @SoraneKazehana 托付一个你信任但跟你没有法律上亲属关系的人替你意外情况下做决策(财产 or 生命相关),这不存在任何“享受法带来的权益”的前提。我的本帖一切讨论都是针对法律不完善情况下个人生活选择的一种补丁。
你所享受的“法的权益”,全部都是人们通过战争、生死以及公平合理的探索过程中推动实现的。 并且我探索的生活方式是不会在任何维度迫害你的利益权益,仅仅会让你多一种选择。 医院的避险合同责任签署,怎么看都不是站在你的利益上诞生的。不知道你为什么 假如,你的养母和你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关系,她没有任何亲属。突发意外,你没资格签字。这是你所享受的“法的权益”吗? 你的比喻就完全是瞎扯 “你可以偷鸡摸狗在一个国家苟且偷生,想怎么活就怎么活 但是你没有成为合法公民,没有缴交税款 你没有资格享受这个国家赋予公民的权利” 我是真搞不懂你的脑回路。合法公民、缴纳税款,怎么成为“我授权意外手术决策权给我信任的人”对应上的? 权力和前提,你是怎么对应上的? 我是真搞不懂,我说的这种意外,和你说的偷鸡摸狗的活着,有什么联系吗? 看不懂你的比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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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lf 2018-12-21 21:13:21 +08:00 via Android
@lidea 有道理,确实很有讨论的必要。国内的法律在这方面非常欠缺,只提供了有限的选项。婚姻包含了太多的东西,用个不恰当的词可以说是"裹挟",要么全部,要么没有。其实完全可以借鉴公证和合同那样的处理办法,但立法者和执法者嫌多事不愿去实践。没有利益驱动,谁都不愿冒险,一直坐在前人的成果上,某种程度上的懒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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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lf 2018-12-21 21:22:08 +08:00 via Android
@lidea 如果楼主能像你这样表述我想也不会找骂了,根本没有理性讨论求助的样子,遇到不合其意的就开喷,一副舍我其谁的样子,我只能理解为楼主是在寻求回避责任的办法,要不就是装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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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lf 2018-12-21 21:48:04 +08:00 via Android
@lidea 但是赖到 zf 懒政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像以前的事实婚姻就产生了很多执法上的困难,还有钻空子的。从社会整体考虑成本太高,国内还不具备条件,后面就取消了。就算法律解决了,但社会运转的惯性很大,还有其他问题要面对。世俗和脱俗真的是个难题,国内的现状注定了这条路很坎坷。
一是要自身强大,要团结起来争取话语权,才能改变社会现状;二是要有两手准备,寻求法律帮助,最好是有专业的法律顾问,也要有退路,在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做好应对。 不要为楼主鸣冤,楼主一再强调其感情很好情比天高,看不上结婚的、结婚就是感情不纯洁的包含了杂物的,我只能说活该被喷,和你说的相差太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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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sl 2018-12-22 02:31:39 +08:00 1
@SoraneKazehana 有些人不知道怎麽辯論,怎麽講道理,就瞎打比方,引用名人名言,仿佛初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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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aneKazehana 2018-12-22 11:01:52 +08:00
@hO0O0 #171 国内结婚拿结婚证是受法律承认的,你非得扯国外,国外的月亮就是圆,那你就和女朋友移民国外呗?去不了说明你没本事单纯找借口
既然你们不拿结婚证,又要想医院承担法律责任,承认你们的关系,这简直就是瞎扯淡 很多事情自嗨可以,拿到台面上来说让大部分人不愉快那就是不正义,你自己一副我就不拿结婚证拿结婚证的人都是 XX 的嘴脸,不被正常人喷我才觉得奇怪 另外,你已经被降权了,你的回复提醒我完全收不到,就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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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upnocup 2018-12-22 12:43:02 +08:00
国内是完全不被允许的,这是基于现实的实际情况来的。
我讲一个实际的事情,如果女方死亡,签字者是你,那么如果家属进行医闹,医院是否负有责任呢 显然为了不出事情,你的签字,毫无意义,即使有女方亲笔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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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0O0 OP @SoraneKazehana 1. 我没扯国外,我全文一句“国外”都没提过,瞎扣帽子你真恶心。我的回复你收不到无所谓,你一个完全逻辑不通的人,先把自己逻辑锻炼好再来比喻,不然笑死人。国内医院承不承认是一回事,意向监护,是法律写了的事,我用这个去给医院,关你屁事啊。block 了,你也别回了。
前言不搭后语、逻辑乱插、瞎扣帽子。这论坛降不降权,我真不在意,不用提醒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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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0O0 OP @acupnocup 你假设了 2 个前提:1. 医院让我签字 2. 家属去闹
1. 医院在没有法律框架内允许的“授权”行为,会让我签字吗?我主贴问的就是,如何有和这种“签字”的权益,全贴都是基于此的讨论。 2. 家属医闹。这更是在你 1 的假设下边,再假设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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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th 2018-12-22 16:52:11 +08:00
ε=(´ο`*)))唉 很简单一个事,搞那么复杂,想签字,要符合国内法律,想符合国内法律,又不想领证,那就去逆行改法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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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honeycomb 2018-12-22 16:54:02 +08:00 via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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