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共同且分别责任):一种法律责任分配规则。当两人或多人对同一损害或债务负有责任时,受害方/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方要求承担全部赔偿或清偿;承担后,该方通常可再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分担。在不同法域与案件类型中,其适用范围可能受到限制或被替代为“按份责任”等规则。
The court held the two drivers jointly and severally liable for the accident.
法院认定两名司机对该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Because of 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 the plaintiff can recover the full amount from any one of the defendants, even if the others cannot pay.
由于连带责任规则,原告可以向任何一名被告追讨全部赔偿金额,即使其他被告无力支付。
/ˌdʒɔɪnt ən(d) ˈsɛv(ə)r(ə)l ˌlaɪəˈbɪləti/
joint(共同的)与 several(分别的、各自的)在中世纪英语法律语境中常用于描述责任形式:既是“共同”承担(多人同属责任主体),又是“分别”可被追索(每个人都可能对全部责任承担义务)。liability 来自拉丁语系词根,指“法律上的责任/义务”。该术语逐渐固定为现代侵权与合同等领域的常用法律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