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买了一个 1 元包邮的商品,快递丢件了,快递公司通过电话告知可以转账赔偿并询问多少钱。
如果故意说是 10 元买的,对方听了后二话不说直接转账,这样是否属于一般治安诈骗行为?
如果故意说是 10000 元买的,是否属于诈骗罪?如果快递公司不相信或者不愿意转是否属于诈骗未遂?
诈骗是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对方产生错误认知从而交付财务。
很多行为都可以解释为诈骗,包括有薅羊毛被判诈骗罪的,包括上次有吃饭不付钱判诈骗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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