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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vee 有些案件能做到司法公正就够了? 这只是那些案件双方都没有比较强的“关系”罢了。
就你而言,如果你遇到涉及到你的案件,而恰好你有“关系”能和法院那边说上话或者能一定程度上影响判决,你会不会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动用这个关系?我在这也敢说,在这个社会环境下,如果是我我肯定会去动用或者运作这个关系。
目前中国就是这样,无论在哪个地方,人情世故是最重要的,人情大于法治,从古至今都这样,这个“优良传统”不改,依法治国永远只是一个笑话。
还有这次公诉人的重点明显跑偏了,现在是方向性错误,要给快播定下无法被洗脱的罪证,只能往快播明知大量用户用其软件播放淫秽视频,但是快播为了利益默许或纵容这种行为,为淫秽视频的传播提供了便利条件。虽然快播方面也举证说自己和深圳网监合作有系统镜像屏蔽淫秽视频,但是公诉人也同样可以举证快播屏蔽力度不够,完全起不到应有的效果,而且根据昨天的庭审情况,检方应该是掌握有快播内部的污点证人,这样依据 42 楼列出的法律条款可以把快播定死。
往这个方向上进行举证或许会有比较好的效果,现在这公诉方向,让我这个非法律专业的看的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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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mander 在 V2 开车,站长不删除必须负有责任,因为 1 : V2 是站长搭建的,其拥有整个网站的管理权限,本身就有这个责任去删除。 2 :帖子虽然是 V 友发布的,但是其帖内的所有数据是存储在站长控制的服务器上。。。这个和快播完全不同。
个人目前快播的辩护人比较难洗的就是关于这个“缓存服务器”的问题,辩护人要做的就是卡死被查封的服务器是缓存服务器不是存储服务器,只是用来改善用户观看视频的体验,快播并不实际“存储”有淫秽视频,快播只是一个简单的播放器,自己本身不制作不提供淫秽视频,这样可以利用互联网避风港原则逃避处罚。
参看前几年百度被诉文学侵权,百度方面辩称其只是搜索引擎,本身不提供盗版资源,只是作为一个搜索引擎给了用户想要的搜索结果,链接到了侵权盗版网站,而且百度方面也申明其也主动屏蔽了大量盗版侵权网站,百度才因此逃过一劫~然而后面百度文库存有大量盗版文学资源文档等,由于这个数据是实际存在百度文库的数据服务器上,百度跑不掉而被罚了。
同理,公诉人想要李菊福的给快播定死罪,建议也往这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