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抽了点时间去建行办了一下最近某笔酬劳结算的光票托收。
写好单子的录入的时候业务员提醒我今年的个人外汇额度用完了,但是这笔款比较小就不另外申报了。这引起了我的一些思考…
据了解。国家每年对个人外汇的额度是五万美元,单次超过2000美元会要求额外补一张申报。考虑到我提供的服务可以算是咨询类,而且怎么说呢,开具相关的劳务证明比较麻烦,想尽可能的规避这个问题。
我选择支票作为结算方式的原因主要是在不考虑时间的情况下成本最低。(开出后大概两个礼拜可以收到光票,去银行托收后一个月就能入账。手续费稳定20元)
除支票托收外,对方还提供直接电汇的结算方式,虽然电汇时间较快,但是手续费较高同时也无法规避限额问题。
我现在可能能想到的方式是和对方商讨采用诸如PayPal或者GiftCard的方式进行结算。(不过考虑到对方的企业性质,我认为这个可行性很低)
因为V2上做freelancer的似乎比较多,应该多多少少也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所以想来听听大家的意见。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