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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yewdz #116 很有意思的案例,与主张“路权”概念的那几位说法相悖,我拿去问了 AI ,还找了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23)
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
从这条法律看,是匝道车辆的责任,但是问 AI ,它是这么回答的:让行责任的司法实践:
在类似变道、合流场景中,中国交警通常倾向于要求主线车辆承担更高注意义务,尤其是辅道车辆已部分进入主线时。理由是:
辅道车辆因空间限制,变道难度更大;
若主线车辆完全不减速、不让行,可能导致交通堵塞或事故(如交警所述“辅道车辆永远无法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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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路权的,有可能在释法,更可能在立法。
问 AI:中国哪些道路交通法律内提到了路权,必须是完整的路权这个词
引用一段 AI 的回答:
在中国现行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中,“路权”这一完整术语的明确表述较为少见,法律条文更多是通过“优先通行权”“让行规则”“通行顺序”等具体规定来体现路权概念。地方性法规(明确使用“路权”)
总结:中国法律中的“路权”表述特点
全国性法律:
极少直接使用“路权”一词,但通过具体规则(如让行、优先通行)体现实质内容。
地方性法规:
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条例中明确使用“路权”,主要用于规范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空间分配。
核心逻辑:
中国的“路权”更偏向行政管理术语(如“优化路权分配”),而非西方法律中的“权利主张”概念。
AI 说啥你信啥?这条我真信,因为我考驾照的时候,就没有在任何正式的材料中看到过“路权”俩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