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ive-by(常作形容词或名词):指“开车经过时迅速进行的(行为/事件)”,常见用法包括 drive-by shooting(驾车扫射)、drive-by comment(顺路/随手一说的评论)、drive-by visit(短暂顺路拜访)。语境中多带有“短暂、匆忙、未停留”的含义;在犯罪语境下则更具体指“驾车经过实施袭击”。
/ˈdraɪv ˌbaɪ/
I just did a drive-by to drop off the keys.
我只是顺路开车过去把钥匙送一下。
The article criticized the politician for making a drive-by remark without offering any real plan.
这篇文章批评那位政客只随口丢下一句“顺路式”的评论,却没有提出任何真正的方案。
drive-by 来自动词短语 drive by(开车驶过、从旁经过)。20世纪后半叶在英语中逐渐固定为复合词,用来形容“开车经过时发生的事”。在新闻报道与警方用语中,drive-by shooting 的高频使用进一步推动了该词作为形容词/名词的普及;随后意义扩展到日常与网络语境,表示“匆匆一做/随手一说、不深入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