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在北京骑电动自行车,由于过了过渡期用的还是临时牌,被扣押了。我查了下管理条例,可能要罚款 1000 元。 问下大家伙,我这个车本身很破了也不值那么多钱,如果我不取处理了,不要车了,会有什么影响吗?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对驾驶人处 1000 元罚款,并通知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
(一)未在规定期限内申领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的;
(二)过渡期满后上道路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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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spots 2022-04-07 14:30:47 +08:00
扣就扣呗,不要了还能咋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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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yang 2022-04-07 14:36:00 +08:00
扣了就扣了,基本就是“强制报废”处理了。罚款应该还是要追溯的,不然下次再买电动车上牌会有麻烦吧(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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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cky OP 又遇到的大佬吗?分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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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jirun 2022-04-07 15:29:45 +08:00
被扣的话,交罚款的时候还要携带购车的税票和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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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cky OP 说下后续,结贴。
周末区处理了这个违章,只需要带着身份证就成,去了办理完后,会发一个缴费的二维码跟取车的相关材料。缴费 1000 元。取车周末那边那个停车场没有人。今天早上去了,被告知下午 1:30 到 5:30 才能去。所以又回来了。 告知下各位违法的成本很高,大家且行且珍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