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告知我条款里有一条是:
保险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照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如果第一百八十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说除非能证明是半年内摔伤的,才给报销
想请问这个是否合理, 感觉在扣字眼,有么有办法在给扣回来
保险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照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如果第一百八十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说除非能证明是半年内摔伤的,才给报销
想请问这个是否合理, 感觉在扣字眼,有么有办法在给扣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