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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us 2019-02-01 09:44:52 +08:00 via Android
找个律师问啊,网友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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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terbells 2019-02-01 09:51:50 +08:00 via Android
N 年前电视上的新闻,有个人抓微博上的数据被告了(非新浪),好象是原告(非检察院)认为他侵犯隐私,最后判决是半公开和公开的数据不算个人隐私(好像就是这么个意思,只要你公开了,别人保存一份就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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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y19960911 2019-02-01 09:58:02 +08:00 via Android
@reus 有些薛定谔的判罚,律师也不一定把握得住,界限模糊 ,比如下面那个,什么安防措施,你自己都放公网了,有钱就是什么都能做
https://tech.sina.cn/i/gn/2018-12-29/detail-ihqhqcis1371065.d.html?from=wap&wm=3049_0015&hd=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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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y19960911 2019-02-01 10:07:36 +08:00 via Android
看了下评论有人说,根据 robots.txt 判别。
但是问题在于,非法入侵计算机。你自己放公网的东西我为什么不能访问,我也不是拿你的东西去卖,所谓安防措施又是怎么定义,怎么定义非法行为?这都是可以模糊然后权力寻租的。 如果说爬虫流量过大,再大也不可能高于 DDoS,我这么说并不是鼓励爬虫随便爬,随便用流量让对方网站损失,我一直信奉一点的是,法律适当的门槛高对于更多人来说可以受益的,因为低门槛容易变成打击报复用的条例,那和口袋罪有什么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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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ong95 2019-02-01 10:31:00 +08:00 1
@wly19960911 这个 tt_spider 的,当年闹出来的时候,是说有内部人员偷了一份代码,绕过了正常的访问页面。跟普通的爬虫不同,接近直接 dump 数据库了。
你总不能要求学法的那群人很懂技术,能写出技术上毫无破绽的判决书。法官可能看着伪造 UA、IP 这种东西以为是个跟伪造公章、文书一类的行为就把它写进判决书里了。什么伪造、劫持啥的,我们第一次接触的时候不也是觉得好像很厉害么。 既然被告认罪又不上诉,其实我觉得也没那么多东西可以纠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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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y19960911 2019-02-01 10:45:41 +08:00
@marcong95 #5 嗯,我对这个事情看来不是很了解,如果是 dump 数据库那真的是犯法了,在这块也是有司法解释的,拿到的是非公开的数据。那我对这个事情说个抱歉。
但是按道理来说,这块是有最高法解释的,为什么不加上这个相关的内容,没有专业人士搞这个头疼。 但是按照最高法的解释来说,拿到的都是公开数据那也应该没问题,这个事件也没有逾越这条线。 如果是偷了一份代码,我感觉判罚应该可以加上窃取商业机密啊。估计是没证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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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ith1126 2019-02-01 10:50:38 +08:00
api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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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ong95 2019-02-01 11:10:33 +08:00
@wly19960911 对的,所以这种涉及技术犯罪的判决真的是明明有明确的犯罪事实可以写,就是要在一些很正常的点上下笔。国内的司法系统就是经常弄出这些幺蛾子,搞得人心惶惶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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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rg222 2019-02-01 11:46:29 +08:00 2
违法是肯定的,就看捉不捉你而已,是人治不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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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qPS6rhmP3Nyn3Tm 2019-02-01 11:50:29 +08:00 via iPhone
并不是公开信息就可以收集的,局座提到过有间谍做军报信息的 compilation 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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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00t 2019-02-01 12:21:45 +08:00
违不违法看你有没有惹到惹不起的人…… 法院就算瞎几把判,你又不能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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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yixi 2019-02-01 13:37:03 +08:00
违不违法看官爷心情, 这片神奇的土地,同样犯罪案例,判例互相矛盾的多的是,找谁说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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