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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n3h0 2012-11-23 09:51:09 +08:00
我只能说在tc这个神奇的国度,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楼主还是问一下专业律师,貌似这里没律师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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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yafei 2012-11-23 10:00:01 +08:00
1. 不要直接回复任何邮件给他们。方便的话,请律师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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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rfmanjoe 2012-11-23 10:43:03 +08:00
照我说“理他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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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es 2012-11-23 11:02:13 +08:00
使用域名的行为根据以往的案例并不认为是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理论上只要域名中不含有通用名称词,并没有在网站经营中进行与他的公司相关联的描述,不会使公众产生混淆,也不会构成不正当竞争; 只要你公司能证明该域名注册在先,又在进行实际使用,并不属于恶意抢注,应该属于善意注册,合理使用,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当然如果对方是驰名商标又有其他说法了。域名有争议,一般可以选择去走仲裁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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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g16 2012-11-23 11:17:16 +08:00
先注册了就不要鸟它,及时他是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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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agent OP 回了邮件给他们,没有进一步消息。
今天我们加注了几个地区自己的域名,以防那公司去注册我们公司名称的域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