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加入一家创业公司,公司刚起步,不缴纳公积金,入职时候,公司人事给了一个方法,就是可以通过第三方代缴公积金,而后我都是通过这个第三方公司代缴的,缴纳了 6 个月,今年 5 月末的时候 摇号摇中了,付了首付款,之后就是进行贷款的审批的,采用的是组合贷款,但是在审批的时候,公积金中心需要通过一个代缴证明,而且写的是要我现在的单位委托这家单位进行代缴公积金的证明,但是第三方公司不肯开具,回复说是这是与你个人签订的,不是与你公司签订,无法开具相关证明,那我就很纳闷了,难道所有通过个人委托这种第三方公司的公积金贷款都是审批不下来吗,有没有 v 友碰到这种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