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情况是这样的
在成都找的一家留学机构 签订了协议 。合同上阐述如果没有促成这件事的话,就全部退款。 然而该机构成都中心已经撤了。人也找不到。原对接人也离职了。
上海总公司呢,电话中确定并同意 全部退全款。 但是要求 寄回原合同和原收据给他们,他们才能同意全部退款。 我也同意签署一份协议:内容大概是退全款后原合同失效。但是我拒绝寄回原合同和原收据 但是对方不同意,拒绝退款。
他们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但是假如我寄回原合同和原收据,那么我一点证据都没有了
请求大家我应该怎么做,应该直接起诉还是报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