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有个方法 getMembersFromGroup ,我可以设计它只接受需要的最小范围参数。比如. 只接受 groupId, getMemberFromGroup(domian, path, groupId)。我也可以设计他接受 Group 对象,比如 getMemberFromGroup(group)。第一种设计可以明确需要的参数,也方便调用。但是不方便扩展,当需要的参数的多的时候会很乱。第二种更面向对象,但是如果我要复用方法时,无法获得整个对象,不通过查看接口实现就无法了解该如何构造。对于这种问题大家是怎么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