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距今20年前购买了一套房子给女儿住。(父亲当时全款一次付清所有购房费用,女儿一块钱都没出。 )
房产证写的是女儿名字,但是口头协议说的是父亲借予女儿暂住。(这个口头协议有人证支持,但是没有书面证据。)
女儿当时刚被丈夫抛弃离婚带有一女,财政上接近破产。 这套房子可以说是让女儿有个寄托,防止她想不开寻死。
现在因女儿不孝,父亲要收回房子,女儿拒绝(她说房产证名字写的是她的,就是她的,谁也不能够争夺),想走法律途径解决,应如何下手?
PS:我知道应该在现实里面找专业律师,可是我还是想在网上问一下!
房产证写的是女儿名字,但是口头协议说的是父亲借予女儿暂住。(这个口头协议有人证支持,但是没有书面证据。)
女儿当时刚被丈夫抛弃离婚带有一女,财政上接近破产。 这套房子可以说是让女儿有个寄托,防止她想不开寻死。
现在因女儿不孝,父亲要收回房子,女儿拒绝(她说房产证名字写的是她的,就是她的,谁也不能够争夺),想走法律途径解决,应如何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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