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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leve 2014-10-15 13:52:51 +08:00
后来出现分歧。
之前有签署任何的协议么? 从发起人的角度看,如果签署了合作协议,各角色还能拿到对应的分红,事情还算合理。 但是是否作为股东和具备决策权,不仅看权力,也要看责任。 从参与人的角度看,争取自己的权益是没问题的,但是想要博大,也要控制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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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heoldworld 2014-10-15 13:53:55 +08:00
发起人的出发点也许是正确的,确实不应该每个人都拿股份都决策,股东名单上有名字就得拿出钱来,并且决策权宜集中不宜分散。但是看发起人的处理流程,明显不够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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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enme 2014-10-15 14:04:57 +08:00
这感觉就是明显的,前提没谈好,直接上马了,然后差不多的时候,给点钱打发叫花子,然后开始T人了。
如果代码所有人都有,我估计他会直接找到新人,直接T掉,毕竟,没有任何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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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or2 2014-10-15 14:42:33 +08:00
只能同患难,不能共享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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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ple 2014-10-15 19:44:48 +08:00
一开始没说清楚就开始做,你们倒是蛮单纯的。我建议是和那个构架师一样,早点走,不要浪费时间,至于已经干了这么多,就当是练练技术。
否则跟这样不懂留住人心的老板,以后公司很难做大。 互联网这个行业,发展太快,小型创业公司讲究的是效率,要效率就得团队非常团结一致;而你们现在项目才刚起步,就开始闹心,并且老板已经坚决说明了利益关系,那么就没啥好纠结的了。 除非你心甘情愿满足现在的利益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