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用于法律)用益权:指在不改变财产本体、并在期限内维持其完整的前提下,占有、使用并取得其收益的权利(常见于不动产、遗产或信托安排中)。在不同法系中具体权利范围可能略有差异。
/ˈjuːzjuːfrʌkt/ (亦常见 /ˈjuːzjuːfrʊkt/)
A widow may have a usufruct over the family home.
寡妇可能对家庭住宅享有用益权。
Under the will, he received the usufruct of the estate while the children held the bare ownership.
根据遗嘱,他取得该遗产的用益权,而孩子们仅持有“裸所有权”(仅有所有权本体而无收益与使用权)。
来自拉丁语 usus(使用) + fructus(果实、收益),字面义为“使用与收获其果实”。该词通过法语进入英语,主要用于罗马法传统与民法语境的法律术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