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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fei 2023-06-19 20:01:11 +08:00 via Android
注意安全,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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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sitom OP @bigfei 啊?这样吗。。。。那我给下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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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lxsh 2023-06-19 20:05:03 +08:00 via iPhone
MTFWPN9LJT6N
已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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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sorzhang 2023-06-19 20:59:34 +08:00
你可真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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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a1 2023-06-19 21:16:59 +08:00
楼主你想干啥?
别人抢购个电脑什么的就算了,国家的公租房你也抢,抢就算了,还敢分享,分享就算了,还敢收费... 楼主加强一下普法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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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fei 2023-06-19 21:20:58 +08:00
@chengsitom 哈,国家政府机关的不建议,以盈利为目的的更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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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sitom OP @mara1 额。。。不是自动抢房之类的,就是把网页端的功能移植到 App 上面了。没有抢之类的功能,还是手动选择房源排队。如果违法我改成免费的行不行? 还是必须要下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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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fei 2023-06-19 21:24:03 +08:00
第二百八十六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 286 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 根据 2011 年 8 月 1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 第 4 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 286 条第 1 款和第 2 款规定的“后果严重”: 造成 10 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要软件或者硬件不能正常运行的; 对 20 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增加操作的; 违法所得 5,000 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 10,000 元以上的; 造成为 100 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域名解析、身份认证、计费等基础服务或者为 10,000 以上用户提供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累计 1 小时以上的;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后果特别严重”: 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 1 项至第 3 项规定标准 5 倍以上的; 造成为 500 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域名解析、身份认证、计费等基础服务或者为 5 万以上用户提供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累计 1 小时以上的; 破坏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能源等领域提供公共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第 5 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程序,应当认定为刑法第 286 条第 3 款规定的“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能够通过网络、存储介质、文件等媒介,将自身的部分、全部或者变种进行复制、传播,并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的; 能够在预先设定条件下自动触发,并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的; 其他专门设计用于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的程序。 第 6 条: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 286 条第 3 款规定的“后果严重”: 制作、提供、传输第 5 条第 1 项规定的程序,导致该程序通过网络、存储介质、文件等媒介传播的; 造成 20 台以上计算机系统被植入第 5 条第 2 、3 项规定的程序的; 提供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10 人次以上的; 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 1 万元以上的;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后果特别严重”: 制作、提供、传输第 5 条第 1 项规定的程序,导致该程序通过网络、存储介质、文件等媒介传播,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 2 项至第 4 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 你调用接口进行 CRUD 了,我想公租房系统 20 台计算机总有吧。。当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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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sitom OP @bigfei 因为有人做过一个小程序冲 vip98 块就能自动排队,我想着自己写一个移植官网网页的 App 方便自己排队。也没指望盈利,可以搞成免费的,这样还有法律风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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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sitom OP @bigfei 我这个 App 没有抢房功能,只是把网页的功能改成 App 的了,方便操作。选房流程和官网 pc 网页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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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a1 2023-06-19 21:28:15 +08:00
楼主,很佩服你这样的实干精神,不过涉及到国家机关的要慎重,不行找个律师问一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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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fei 2023-06-19 21:28:27 +08:00
去和法官解释吧,或者你问问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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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sitom OP @bigfei 那我还是先改成免费的吧,看看情况要不要下了,桑心~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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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leer 2023-06-20 00:07:26 +08:00 via iPhone
@chengsitom 改免费也没用,真要较真起来可不管你有没有盈利,而且免费也不一定不盈利,另外别人小程序能干不代表合法,就看谁胆大点,你总不能到时跟法官说别人也这样为什么只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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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wstc 2023-06-20 07:11:00 +08:00 1
我也写了一个,自动监控新房源,不过也是担心出问题,只有我和女朋友自己用。
现在已经搬出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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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uka007 2023-06-20 09:23:4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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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uka007 2023-06-20 09:24:20 +08:00
我司在此严正声明:通过各类非法手段妄图私自篡改公租房信息系统数据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是严重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此类问题一经查证,将立报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同时浦东公租房会不断提高自身信息化安全水平,防范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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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sitom OP @Haruka007 我这个只是把网页的内容给 copy 成 iOS 页面了,不过还是听老哥们的劝,给下架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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