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本人职场应届新人,深圳某公司,8 月份入职,11 月转正,到目前四个月,一直感觉良好。上周五下班后突然一个电话告诉我因为公司经营不善需要减少研发成本,直接电话解雇了,一脸懵逼,可是也很快就接受了。
我了解到的情况是
1.没提前三十天通知可以要求一个月赔偿,不足半年可以索赔半个月工资,总结就是 N+1 等于 1.5 个月工资对吧?
2. 本来这个月是年底双薪的,我可以要求索赔双薪的补偿吗?退而求其次,我前 10 天是上班的,那么这 10 天能算双薪吗?
3.入职时候签署的合同,印象中是有一式多份的,那时候说我的那份够几天给我,然后之后我也忘了,所以现在是没合同在手,这个影响大吗?
谢谢各位大佬的解答!
我了解到的情况是
1.没提前三十天通知可以要求一个月赔偿,不足半年可以索赔半个月工资,总结就是 N+1 等于 1.5 个月工资对吧?
2. 本来这个月是年底双薪的,我可以要求索赔双薪的补偿吗?退而求其次,我前 10 天是上班的,那么这 10 天能算双薪吗?
3.入职时候签署的合同,印象中是有一式多份的,那时候说我的那份够几天给我,然后之后我也忘了,所以现在是没合同在手,这个影响大吗?
谢谢各位大佬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