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家相对比较中意的公司,一家是驻场离家很近(通勤时间大概 20min),已经给了 offer,由于是三四线小地方所以薪资一般(不过在小地方来说已经很高了)。
另一家在一线城市,已经过了一轮面试,正在等第二轮(与 hr 沟通了说是在走流程)。
由于更想去第二家所以能否先去第一家做一段时间试用(试用期两个月),期间确认好第二家再过去。
求老哥分析下可行性,我知道这样不太好,但由于现在没有工作比较尴尬,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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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haiZhang 2019-04-21 20:59:54 +08:00 via Android
可以,完全没有问题,双向选择而已,你可以以不符合预期随时离职,但过了试用期,你就要对你的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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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blur OP @ZehaiZhang 明白了,谢谢老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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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zhihao 2019-04-21 21:03:52 +08:00 1
没啥子,试用期辞职一般当天就放你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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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hsan 2019-04-21 21:04:51 +08:00
以前新人来一星期就加班干活,后来害怕新人走,一个月都没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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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lord 2019-04-21 21:23:07 +08:00
讲道理不太好,尤其对方是小公司的话等于花在你身上的招聘培训成本都白给了,到时候还得重来
另外有的合同上试用期员工提出辞职可能会涉及违约金 /培训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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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lord 2019-04-21 21:32:07 +08:00
@jeblur 就是这样啊,虽然劳资关系中劳方一般处于弱势,但这种明确知道了还要占便宜的操作毕竟不太好。所谓双向选择得是基于两边相对公平,不是不怀好意的情况
不知道你们这边的具体情况怎么想的,但有些相对小点的行业这么来一波非常伤信用 个人觉得最好的是开诚布公跟第一家说清楚可能不会久呆,另外明确告诉第二家你有个 offer 借此加快对方进度。 所以楼主是缺钱急着要拿一笔工资呢还是单纯觉得再等个把月不太乐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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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deng 2019-04-21 21:34:28 +08:00
理论可行,就是比较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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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lord 2019-04-21 21:35:19 +08:00
@nnegier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一般公司不太这么操作,但这种情况是存在且合法的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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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lord 2019-04-21 21:38:49 +08:00
@jeblur 然而现实就是这样啊,哪有白拿好处又不担风险的……总而言之你一定要先去保底公司然后说走就走,但这种属于容易被吐槽的骚操作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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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lord 2019-04-21 21:42:0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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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blur OP @ashlord 并不是应届,由于就在一家做过,对这种事也不知怎么处理,不过听了您的意见我决定跟第一家 hr 好好说清楚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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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anyuanaosheng 2019-04-21 21:56:08 +08:00 via Android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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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athill 2019-04-21 23:28:27 +08:00
可以,双向选择,各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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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aaa 2019-04-21 23:36:01 +08:00 via Android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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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Vista 2019-04-22 08:59:42 +08:00
合情合法合理但不符合情理洁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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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edoll 2019-04-22 10:01:03 +08:00
合情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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