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同学,去一家小公司,面试的时候只看看简历,问问做过什么,然后就给 offer 了,合同一年,试用期 1 个月,在快结束试用期时被辞退,理由是能力不够,只给了试用期的工资(打 8 折)。
中国的法律太坑爹了,试用期辞退,竟然不用给任何格外的补偿。羡慕美国那边的法律,招人严格一点,除非犯了特别严重的错误(如盗窃公司机密等)不会轻易开人,只能等到合同期满才能开除。
中国的法律太坑爹了,试用期辞退,竟然不用给任何格外的补偿。羡慕美国那边的法律,招人严格一点,除非犯了特别严重的错误(如盗窃公司机密等)不会轻易开人,只能等到合同期满才能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