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嵌套时的一个疑惑。网路上的 js 的话多见分开,一个括号(});)一行;在 Lisp 系语言则好像会把 ) 聚集在一起变成 )))。想问问大家其他语言习惯一般为何?为什么呢?
我平常主要写的是 R 语言,所以用 R 来示范我的想法。(我有找了一下 Google 的 R Style Guide ,内并无特别介绍)。如果有括号自动上色,是不是就不需要这样一个一行了?
网路上另外有看到说法是:多于五层的嵌套代表程式有问题,最好重构。
for (x in y) {
if (x%in% list_g) {
for (m in q) {
for (n in p) {
# some code here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