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这强制用户断线明显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项。
前两个星期找电信客服投诉,地区经理没法处理就反映上省级,然后回复下来不能改,然后 25 号投诉给工信部受理了,星期一广东电信派了个客服扯皮条然后我明确如果不取消 48 小时强制掉线我会一直向工信部投诉,电信应该还没回复工信部,昨天客服又来扯皮条,我跟她强调,他们不取消我就会一直投诉。看过两天工信部那边怎样回复。
我一直好奇为什么这么久了没人投诉?《互联网 IP 地址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是固定分配的 IP ,而家庭宽带 IP 不是固定分配,不属于这个管理办法内容。这么久都没人向工信部投诉过吗?

那应该怎么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