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年入职某外包公司 A ,26 年 6/30 被 B 公司退项,n 算出来是 5 。 A 公司发离项通知书,要 7/1 去上海宝山总部报道。 谈了几天最多只愿意给 n-1 。 目前拿了工卡在总部每天打卡坐班。 网上咨询和看到他人案例是,先发一个关于退项后工作安排及劳动关系继续履行的确认函。 然后在第一个 timing 也就是 8 月发工资时未发实际工资提起仲裁申请补差。( 25 年集体补签过合同,出项就发基本工资,这个不同地区不一样,在上海好像不会赢)
21 年入职某外包公司 A ,26 年 6/30 被 B 公司退项,n 算出来是 5 。 A 公司发离项通知书,要 7/1 去上海宝山总部报道。 谈了几天最多只愿意给 n-1 。 目前拿了工卡在总部每天打卡坐班。 网上咨询和看到他人案例是,先发一个关于退项后工作安排及劳动关系继续履行的确认函。 然后在第一个 timing 也就是 8 月发工资时未发实际工资提起仲裁申请补差。( 25 年集体补签过合同,出项就发基本工资,这个不同地区不一样,在上海好像不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