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继承制:一种继承制度或法律惯例,通常规定家族的主要财产、爵位或土地由长子(第一出生的儿子)优先继承,以保持家产集中与家族地位延续。(在不同地区/时期也可能扩展到“长女”或“第一出生的子女”,但传统上多指长子。)
/ˌpraɪməˈdʒɛnɪtʃər/
Primogeniture gave the eldest son the family estate.
长子继承制让长子继承了家族庄园。
Under primogeniture, younger siblings often had to seek careers in the church, the army, or marriage to secure their future.
在长子继承制下,年幼的兄弟姐妹常常不得不去教会、军队谋求出路,或通过婚姻来保障未来。
来自拉丁语:primo-(“第一”)+ genitus(“出生的”),字面意思是“最先出生者的权利”。该词在英语中多用于讨论欧洲封建社会的土地继承、贵族制度与相关法律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