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大意害死人我终于深刻理解了,尽管自从来V2EX后已经非常习惯了认真
但我一直对月以上的时间非常的不敏感,而后写V2EX Blog时便是复制的上次的标题格式以至于没有留意改正标题中的年份
这便直接导致我在2011-04-13便成了交往中的状态,刚好又被GF看到。
而实际POST时间是2012-04-13,可以从Posted at中看出 :(
最后自言自语的希望诸位一定要贯彻V2EX原则为自己写的话细心并负责
最后最后好吧如果我是说如果@
haruka你能看到这个帖子的话,你愿意回个帖给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