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rlyyn
/t/249416
快播不是说了自己搞了个 110 系统,然后公诉人说形同虚设,然后辩护人打脸,说工作量顶 N 个部门
快播:用户(站长)提供内容,我们提供平台,技术。少量不法分子上传不法视频,我们建立了 110 系统在拦截,这要在缓存服务器上实现。由于视频众多,上亿,技术存在限制,不可能发现所有的非法视频,所有某些缓存服务器上会存在遗漏的非法视频。所以我们不是主动传播。 我们还拿了那个什么什么视听证书,说明我们是正规有资质的合法企业,我们 1 年扫黄工作量顶 XX 个部门
--
出现 18000 秒禁止 怎么办 谢谢
1
jarlyyn 2016-01-09 17:48:12 +08:00
只能等……
现在就是快播证明能审查,但依然缓存并发布了。 拿视听许可证是要有条件的,明显不符合了。 |
2
TheOtherBruce OP @jarlyyn
看来你没看懂我说的话,辩护人的套路也没弄清楚。 你的意思是要通过审核,一个不漏的查禁非法视频,辩护人明确提出,我们在查,由于技术的限制,是无法全部查禁的,换成别的厂家也是这样例如, QQ 百度。 这就是辩护人认为快播不不是主动传播的理由。而公诉人的套路中,把快播改成 QQ 百度也成立,所以干脆把小马哥也抓了 而且利用扫黄的理由来审核任意文件显然不合理,不然可以凭“正义”,之名,干任何事情。我认为用举报再审核是合理的。虽然用户不会知道是不是真的被举报了,还是煎黄师一个一个文件看过来 再者,辩护人质疑公诉人取证程序不合法,事实是真不合法,辩护人咬定这个服务器不是原始证据,无法证明是快播的,那就根本没办法,不用判案了 |
3
jarlyyn 2016-01-09 18:19:30 +08:00
@TheOtherBruce
1.如果你认为其他公司有问题,那么应该去举报其他公司,这和你有罪无罪无关。 2.合理不合理看法律,视听许可证会没有相关规定? 3.这又不是辩护人想否认就能否认,想要顶就要顶的。 总之,一个说脱口秀吸引磨光再找点媒体来炒作这是而已。 当天’技术是无罪的‘不就传开了。 呵呵。 |
4
TheOtherBruce OP 我一口咬定你们查禁的服务器无法证明是快播的 ,谁主张谁取证,证据就是取证不合规,你有办法? 搞法律的取证都不按照法律来还说什么?
天天有人举报腾讯 百度,不是活得好好的?莫非体现了法律的不过不公正性?百度他们可都有这个证那个证,这些证上会没有相关规定?又体现了政策的失误,这些证书是怎么颁发的? 没明白你第三点在讲什么 公诉人提出的审核是否是要以牺牲隐私权为代价? 这些问题你能,你敢明确的回答吗? 只能说快播打了一个擦边球,无法证明它的主动传播。 如果判无罪,体现有法可依,那就要修改相关条例法规,限制这些擦边球,这就是人大的任务了 |
5
TheOtherBruce OP @jarlyyn
去看看 1984 和辛普森案相关资料 |